- 索 引 号:00817367-8/2021-18589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2021-09-23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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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总工会 海南省机械工程学会 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第四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省级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 文 号:琼人社发〔2021〕130号发布日期: 2021-09-23 10:56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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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琼人社发〔2021〕130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总工会
海南省机械工程学会
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第四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省级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总工会,省直有关部门、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各产业工会、各职业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第四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13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参加全国决赛的选手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1.装配钳工(智能制造单元安装与调式)
2.物联网安装调试员(智能制造数字技术与应用)
3.模具工(精密模具智能制造系统应用技术)
4.仪器仪表制造工(仪器仪表与智能传感应用技术)
5.电工(智能制造单元生产与管控)
各赛项均设置职工组和学生组,均为双人团体赛。具体竞赛内容和竞赛规则及要求等见大赛组委会和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文件。
二、时间地点
全国决赛定于2021年11 月8-12日在四川省德阳市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举办。我省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举办选拔赛,如举办选拔赛,拟于10月在省技师学院举办。
三、参赛选手
凡是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相关岗位从事智能制造相关工作(上述大赛项目工种)的职工和各职业院校智能制造相关专业教师及全日制在籍学生可报名参加相应赛项、级别的竞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2020年国家级一类大赛前5名、二类大赛前3名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四、组织机构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南省机械工程学会共同成立竞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负责省级选拔推荐选手的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技术工作组在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业技能鉴定处,负责报名、选拔推荐选手、有关技术的具体工作,成员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南省机械工程学会、省技师学院、省三亚技师学院人员组成。
五、选拔推荐方式
竞赛组委会根据各单位推荐参赛选手的报名情况,决定我省采取选拔赛选拔或直接推荐的方式,按照全国大赛决赛的要求择优确定我省代表队选手,组建代表队参加全国决赛。省代表队将按每个赛项报6支参赛队(职工组、学生组各3支)的规模参加全国决赛。同一单位每个赛项各组别限报1支参赛队,参赛选手不得跨单位组队。
六、有关要求
(一)深入宣传发动。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是有效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激发技能人才队伍的练兵热情,有利于增进技能人才的创先争优意识。各单位要加大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宣传,广泛发动职工、教师、学生报名参加竞赛。
(二)及时组织报名。各单位结合单位的岗位工种、专业设置情况,按照赛项要求组队报名,每个参赛队设领队1名,安排好指导教师或教练。各参赛单位报名时要经行政主管(行业)部门在报名表上作出推荐意见并盖章,于9月20日前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业技能鉴定处。
(三)加强组织协调。各单位收到此通知后,请迅速传达到各有关企业、职业(技工)院校,并组织选手组队报名训练和参赛。如需举办省级选拔赛,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会同海南省机械工程学会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协调各方支持并指导省技师学院做好竞赛场地的准备工作。
七、联系方式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陈东亮,65362103,1897607****
(二)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业技能鉴定处
郭传林,65301458,1387676****
(三)海南省机械工程学会
梁爽爽,65315573,1868973****
附件:1.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第四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海南省选拔工作机构成员名单
2.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第四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省级选拔工作报名表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总工会
海南省机械工程学会
2021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