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67-8/2021-28732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2021-10-29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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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做好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省级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 文 号:琼人社发【2021】143号发布日期: 2021-10-29 11:51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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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琼人社发【2021】143号
关于做好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省级
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县)委、洋浦工委人才发展局,洋浦经济开发区人事劳动保障局、社会发展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各有关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十四五”时期新职业领域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10号)要求,做好我省参加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省级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比赛项目设20个,详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大赛通知。
二、时间地点
全国决赛定于2021年11月-12月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具体时间及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参赛选手
具有我省户籍的相应职业从业人员(职工身份包括教师、博士后研究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赛项。我省将根据报名情况,采取选拔赛选拔或直接推荐方式组队(每个单人赛项选派1-2名;双人赛项选派1队)参赛全国决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和2019、2020年国家级一类大赛前5名、二类大赛前3名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四、组织机构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共同成立竞赛组委会,统筹省级选拔推荐选手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技术工作组,设在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业技能鉴定处,具体负责报名、选拔推荐选手以及相关技术工作等,成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有关院校等单位人员组成。
五、奖励措施
(一 )对参加全国决赛获奖选手,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的奖励措施执行。
(二)获得全国决赛优胜奖以上的选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人才发展局核准后,授予“海南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本次大赛被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不再授予“海南省技术能手”称号。
(三)获奖选手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由省委人才发展局核准后,由具备职称评审权限的各职称系列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发放; 获奖选手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办理。
六、有关要求
(一)深入宣传发动。开展新职业技术技能竞赛是有效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示范作用,提升全民数字技术技能水平,增加新职业从业人员社会认同感,促进就业创业。各单位要加大新职业技术技能竞赛工作的宣传,广泛发动职工、教师等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竞赛。
(二)及时组织报名。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岗位工种、专业设置和从业人员的情况,按照赛项要求做好报名工作。各参赛单位人员报名时应报请行政主管(行业)部门在报名表上作出推荐意见并盖章,同时指定本单位1名负责人才工作或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干部(或教师)作为联络员,于10月 日前将《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省级选拔报名表》(选手和联络员的有关信息)报送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业技能鉴定处。
(三)加强组织协调。请各单位迅速将此通知传达到各有关企业、院校,并组织选手组队、报名、训练和参赛。如需举办省级选拔赛将另行通知,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制定选拔赛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方技术支持。
七、联系方式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汪伟平 联系电话:65312003
(二)省委人才发展局人才三处
联系人:张 文 联系电话:66500169
(三)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业技能鉴定处
联系人:郭传林 联系电话:65301458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
2021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