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67-8/2024-21347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2024-02-26 16:00
-
标 题:
2024年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本级预算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2-26 16:0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2024年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本级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本级2024年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单位收支总表
八、单位收入总表
九、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本级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提出服务保障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面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市场的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健全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和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和人力资源市场监管。
(三)负责全省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省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技能类职业资格制度,负责技工院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统筹社会保障卡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省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省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统筹全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长效机制,负责国有企业薪酬监测并开展监督检查。完善退休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扶贫工作。
(九)负责全省劳动用工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的实施规范,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
(十)综合管理本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省评比达标表彰管理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十一)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统筹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建设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十二)负责本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与省教育厅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二、机构设置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人事处(表彰奖励处)
(三)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四)规划财务处
(五)就业促进处(农民工工作处)
(六)人力资源管理处
(七)职业能力建设处
(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处
(九)养老保险处
(十)工伤和失业保险处
(十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审计处)
(十二)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管理处)
(十三)劳动保障监察局
(十四)机关党委
第二部分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本级2024年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单位收支总表
八、单位收入总表
九、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本级
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本级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本级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825.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8,921.02万元减少2,095.51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159.99万元、教育支出减少9.5万元,及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5.48万元等。其中,收入总计6,825.5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6,825.5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6,825.51万元,包括教育支出128.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4.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0.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2.01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825.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8,921.02万元减少2,095.51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2,159.99万元、教育支出减少9.5万元,及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5.48万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28.48万元,占1.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4.05万元,占91.63%;卫生健康支出160.97万元,占2.36%;住房保障支出282.01万元,占4.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8.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5万元,主要是厅本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862.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了160.29万元,主要原因是厅本级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相应调增预算(包括新增人员工资、正常晋档晋级工资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128.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55.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省人才劳动力市场大楼改建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2024年进入工程收尾、验收阶段,项目预算数相应调减。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24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6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万元,主要是厅本级根据工作需要,较上年减少省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核与发放数据对接系统项目预算46万元,增加开发工资系统中体育运动员、教练员工资核算功能项目10万元、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管理系统本地化开发及维护项目20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8.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行政单位离退休实际支出19.29万元,相应调减2024年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346.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2.4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实际支出,相应调增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2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12万元,主要是根据2023年职业年金实际支出,相应调增2024年预算。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0万元,主要原因是厅本级新增就业补助资金(海南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60.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8.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2023年行政单位医疗实际支出数,相应调增2024年预算数(包括新增人员、正常晋档晋级等)。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79.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8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调入人员及在职人员正常晋档晋级,相应调增2024年预算数。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2.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三、关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4,204.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23.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581.04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四、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本级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7.6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85万元,减少2.9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计划。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安排的2024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4次,出国(境)24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对标CPTPP劳动用工立法考察交流团:目的地为新西兰、新加坡,人数为6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着眼自贸港建设的发展需求,考察当地政府或者劳工局(部),学习借鉴CPTPP成员国高标准经贸规则、劳动用工变化新趋势、劳动用工治理模式,多元参与的劳动用工机制,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体系等劳动用工领域先进经验;(2)“南南合作”技能开发网络项目能力建设与考察交流团:目的地为柬埔寨,人数为6人,天数为5天,主要任务为赴柬埔寨吴哥国立理工学院商谈国际合作办学,为结对学校提供通用工种技能教学、师生交流等方面的技术能力建设;(3)自由贸易港就业法规政策制度考察学习交流团:目的地为新加坡,人数为6人,天数为5天,主要任务为拜访新加坡人力部,就新加坡的就业环境、就业立法和全民就业概念进行考察学习;(4)非营利性公共服务机构用人制度和薪酬制度考察交流团:目的地为德国,人数为6人,天数为5天,主要任务拜访德国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高校、公立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就人员管理和薪酬制度情况进行交流探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探索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灵活管用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展。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3.2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根据车辆编制数定额核定了车辆运行维护费。2024年厅本级公务车保有量6辆,计划购置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3.5万元。
3.公务接待费6.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2万元,降低3.03%,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费,压减“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计划接待37批172人。
(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本级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本级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无此类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无此类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无此类情况
六、关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本级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本级2024年收支总预算6,825.51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本级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本级2024年收入预算6,825.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25.51万元,占100.0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95.51万元,主要是2023年省人才劳动力市场大楼改建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2024年进入工程收尾、验收阶段,项目预算数相应调减。
八、关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本级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本级2024年支出预算6,82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4.85万元,占61.60%;项目支出2,620.66万元,占38.4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95.51万元,主要是2023年省人才劳动力市场大楼改建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2024年进入工程收尾、验收阶段,项目预算数相应调减。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39.6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本级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闲置车辆0辆(待调拨)。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本级35个项目全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6,825.5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其中,厅本级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省人才劳动力市场大楼改建工程项目,预算安排1400万元。该项目主体工程于2023底基本完工。本年安排的预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工程尾款和各项工程相关费用,绩效目标是盘活国有资产,保障全面完成省人才劳动力市场大楼改建工程和室外附属设施工程建设,提高国有资产质量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效率。
2.就业补助资金(海南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预算安排27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绩效目标是开展第二批“海南省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审工作,评选至少20家“海南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发放补贴对象资格符合率达到100%,提升全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达到“良”级及以上,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能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和实现绝技绝活的代际传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