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67-8/2022-10931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2021-03-23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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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工作计划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1-03-23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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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稳定和扩大就业摆在首位,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行风建设等各项工作,突出制度集成创新,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确保“十四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全力以赴完成年度就业目标任务,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调整到期稳就业政策,支持企业减负稳岗扩就业。启动自贸港就业促进条例研究。修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全年实现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突出抓好农民工、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坚持以高质量稳定就业为目标导向,落实鼓励农民工到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务工政策措施,打造“一县一品”劳务品牌,培育本省劳务团队和劳务带头人,不断提升农民工职业素养和就业能力。落实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政策措施,统筹做好招聘对接、创业引领、就业见习、“三支一扶”等工作。着力做好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推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地见效。推进创业孵化基地、示范点建设,扶持创业孵化载体,举办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指导推进海口、三亚“一园两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全面推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组织参加第一届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及全国人力资源服务大赛。建成“智慧就业”全口径信息动态监测系统。
二、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根据国家部署,进一步规范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政策,适度提高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推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运行。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
延续执行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和失业补助金政策。积极稳妥推进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组织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根据国家部署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开展优化工伤保险待遇结构制度研究。贯彻落实海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加快建设劳动能力鉴定线上平台。持续完善建筑等行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推行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全省通办和稳岗返还“免申即享”。
开展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潜在风险情况中期评估。确定新增职业年金资金分配比例,推动职业年金工作有序开展。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督促应参保未参保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及时参保,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尤其是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群体参保,支持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完善基金监管体系,加强基金风险防控,持续抓好“三个全面取消”,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提前退休专项核查和工伤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健全与公安、司法、民政和卫健等系统信息核查比对机制,做好监狱在押罪犯信息共享和社会保险待遇问题核查工作,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欺诈骗保。
三、优化人才人事工作,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开展“技能提升质量年”活动,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开展补贴性职业培训10万人次以上。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改革,重点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加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征集遴选力度,推动技工院校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评价力度。做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以及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稳定技工院校招生规模,加强师资培训,加大实训设备资金投入,招生人数不少于1万人。出台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全省综合性和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做好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的选手集训等备赛工作。
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工作。采取倾斜举措支持省人民医院创建国内一流医院。研究制定高校、科研院所简政放权实施意见,给予岗位设置、薪酬分配等方面充分自主权。调整我省科学研究、农业技术、文化、广播影视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健全岗位动态调整机制。
做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建党100周年相关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定期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清理规范。
四、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组织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研究起草《海南省劳动用工条例》和优化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的指导意见。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监测预警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贯彻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稳慎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工资指导线发布工作。核定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开展省属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效能建设,加大“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力度,打造首批金牌调解组织,全年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
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健全配套政策。完善海南智慧劳动监察平台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推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落地。及时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根治欠薪工作考核,将市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省委平安海南建设和市县政府绩效考核“三考合一”。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执法检查。指导市县编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事项清单,划清权责边界,加强机构、人员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五、巩固拓展人社扶贫成果,平稳有序衔接乡村振兴
制定就业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政策措施,保持相关政策举措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完善大数据平台功能,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持续促进农村就业帮扶对象就业增收,吸纳更多农村就业帮扶对象就地就近就业。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巩固脱贫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指导市县落实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及时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指导市县落实“三放宽一允许”“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等人事管理倾斜性政策。组织参加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
六、加强系统行风建设,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以“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为牵引,加快推进“一件事”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跨省事项异地办、省内事项网上办,提供人社业务适老化服务。对接人社部新修订的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促进各项标准在我省人社领域贯彻实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进一步简化材料,逐步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人社部、省政府“好差评”工作要求,厘清政务服务事项,畅通评价渠道,强化差评整改,做好市县实体大厅监控系统接入部监测指挥平台和数据归集。常态化开展调研暗访、厅局长走流程活动,有效解决一批公共服务堵点、难点问题。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举办全省赛、参加全国赛,培树更多“人社知识通”。做好12333热线服务。
七、加强综合性基础性工作,强化工作支撑
编制实施省人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促进就业规划。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扎实做好海南自贸港建设人社领域相关工作,加快推进落实人社部支持海南的实施意见和部省合作协议。制定人社法治建设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公平竞争审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开展人社系统建言献策活动,加强政策研究。
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基本完成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任务。推动各类业务系统与全国性平台系统互联互通。建成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税务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制定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办法、服务规程和服务管理事项目录清单(第二批)。推进社保卡在交通出行、酒店住宿、旅游文化等领域的应用。加快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保卡发行,持卡人数超937万,申领电子社保卡的人口覆盖率达到35%。
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拓展宣传渠道,提升政策社会知晓度。加强与主流媒体的交流合作,结合建党100周年等重大宣传主题与新媒体平台联合开展专项宣传。完善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实现人社宣传矩阵同频共振。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增强正面舆论引导力。抓好人社领域舆情监测工作,制定舆情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健全舆情处置工作机制。
八、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培育优秀人社干部队伍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的重要论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工作纳入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贯穿于全年党建工作之中,围绕“心声献给党,建功自贸港”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史学习教育。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开展专项整改,层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加强纪律建设,扎实开展党员廉政教育和监督执纪问责,及时梳理廉政风险点,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把重品德作为前提、重才干作为基础、重担当作为要害、重实绩作为关键,努力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广泛开展教育培训,推动干部队伍更好适应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