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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治时报 | 发文机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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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社会保障卡跨行换卡和个人申请注销业务服务规程》(以下简称《服务规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服务规程》,社会保障卡跨行换卡遵循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和金融功能一体化管理、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不能单独使用的原则。持卡人可以通过个人持有的社会保障卡个人信息版面识别个人服务银行。跨行换卡免收工本费,申请人应遵循一定的流程,包括核实身份、签署告知承诺书、填写登记表、选择新服务银行等。申请人在领取到新社会保障卡后,应在30天内到原服务银行办理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销户或更换为原服务银行的其他银行卡手续。目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海南农信社、海南银行等6家金融机构,入选为省社保卡一卡通合作金融机构。
此外,规程还规定了个人申请注销社会保障卡的情形和流程。除了因死亡等原因需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手续外,持卡人出国定居、不属于海南省户籍人员且在海南省未享受或不再享受相关公共服务、在全国范围内拥有三张以上社会保障卡等情况,根据持卡人个人意愿,也可以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业务。个人申请注销应遵循核实身份、签署承诺书、办理注销手续等流程。申请人应及时留意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注销业务办理进度,在审核通过后的30天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社会保障卡及时到服务银行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