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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机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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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做好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
海南省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琼人社发〔2024〕21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各有关单位:
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全国赛”)定于5月18日至20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举办。为做好我省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安排
(一)竞赛项目。共设砌筑、汽车维修、农机修理、电工、美发、养老护理、育婴、中式面点、餐厅服务、电子商务、茶艺等11个比赛项目(均设置职工组和学生组)。
(二)选拔推荐方式。具备举办省级选拔赛条件(项目有单位承办,且报名人数、队数须达到规定)的项目,通过省级选拔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赛;不具备举办省级选拔赛条件的项目,由竞赛主办单位采用推荐的方式选派优秀选手参加全国赛。
(三)竞赛时间地点。各赛项选拔工作于3月31日前完成,具体竞赛时间、地点由各赛项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四)报名条件。凡具备农业家庭户籍、年满16周岁(2008年5月1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且在琼学习、工作满1年的人员(以户籍、学籍和社保缴纳证明为审核依据),均可报名参赛。鼓励曾为建档立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人员报名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及已取得相应称号授予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五)参赛名额。各参赛单位每个选拔赛项目限报8名选手,其中职工组和学生组各4名。各参赛单位按赛项等额推荐裁判员(须持有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证),裁判员需求由各赛项承办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统筹。
二、组织工作
选拔推荐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开展,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实施。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海南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海南润莱职业培训学校等单位分别承办(具体承办项目和报名方式见附件3)。
三、技术工作
各赛项承办单位负责制定竞赛技术文件,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三级)及以上标准,并借鉴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技能大赛评判规则组织命题。技术文件经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审核后,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encalifornia.com/)发布。
四、奖励政策
(一)金、银、铜牌和优胜奖。对获得各赛项前3名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牌,选手排名不并列。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
(二)晋升职业技能等级。获得各赛项金、银、铜牌的选手,可直接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获得优胜奖的选手,可直接晋升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的不再晋升。学生组获奖选手最高可晋升至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各行业部门、院校、协会、企业等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赛,做好赛前培训。参赛单位要安排专人带队参加比赛,负责比赛期间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的管理工作,督促遵守各项竞赛规定,确保竞赛顺利进行。
(二)参赛报名工作由各赛项承办单位组织实施。各参赛单位(代表队)于3月25日前将选手报名表、裁判员推荐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打包发送至各赛项承办单位邮箱(详见附件1、2、3)。各赛项承办单位于3月26日前将报名情况报送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业技能鉴定处。
(三)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各赛项所需费用由赛项承办单位保障。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赞助,企业或社会组织自愿赞助大赛的,应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和制度。各代表队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行承担。
(四)做好赛事活动安全保障工作。各赛项承办单位要制定消防安全预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尤其要突出用火用电排查,消防设施和安保人员要配备齐全,确保比赛期间安全无事故。
六、联系方式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陈东亮 电话:0898-65200863
(二)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开发资金项目处
联系人:陈鲲 电话:0898-65380771
(三)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业技能鉴定处
联系人:郭传林 电话:0898-65301458
附件:附件1: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海南省选拔赛选手报名表
附件2: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海南省选拔赛裁判推荐表
附件3: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海南省选拔赛项目承办情况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