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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机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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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9日至9月28日,我厅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做好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公告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或建议。
联系人:陈琪,联系电话:0898-65342006。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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