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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机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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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调整后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是多少?
全省一类行业基准费率在现行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0.05个百分点,二至六类行业基准费率在现行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0.1个百分点,七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不做调整。调整后,全省一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由原来的0.2%、0.4%、0.7%、0.8%、0.9%、1.0%、1.2%、1.5%分别调整为0.15%、0.3%、0.6%、0.7%、0.8%、0.9%、1.2%、1.5%。
二、调整后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实际缴费费率是多少?
调整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实际缴费费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调整后的行业基准费率结合用人单位的浮动费率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规定核定。
三、新的费率政策什么时候施行?
调整后的费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相关文件: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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